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 2022 年任职期间述职报告
【资料图】
本人缪希仁,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
第十八次会议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,本人自 2022 年 12 月 23
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。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
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公
司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,诚实、勤勉、独立地履行
职责,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,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,对公司重大事项
发表了独立意见,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,积极维护公司和
股东的利益。
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参加会议情况
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,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。
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,均亲自出席,无委托出席和缺
席情况。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:
本年应参加
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
董事会会议
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
次数
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,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,认为这
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,因此均投赞成票,无反对票
及弃权票。
二、发表独立意见情况
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类型
同意
月 23 日 第一次会议 人员的独立意见。
三、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
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、提名、薪酬与考核、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。
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、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。报告期内,认真履行
了相关责任和义务,积极出席相关会议,与其他委员共同完成相关工作;共同对
公司董事、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。
四、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
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和公司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》有关规定,真实、
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,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。
权力和义务,在对董事会议案做出决策前,仔细审阅相关议案资料,详实听取公
司相关人员的汇报,并根据需要进行主动调查,以便充分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
资料。
文件,积极参加培训,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,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,
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,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
利益的保护能力,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。
五、调研情况
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、内部管理和控制、董事会决议执行、财务
管理、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、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;通过电话、传真和
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,
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,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
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,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,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
公众股股东的利益。
六、其他工作
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。
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
义务,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,为董事
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,发挥独立董事作用。
特此报告!
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缪希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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